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5年内出现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可治愈癌除外。
2 在首次给药前28 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放疗、靶向治疗等或任何其他研究性抗癌药物治疗。
3 不稳定的原发性CNS肿瘤或CNS转移的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有症状或没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稳定超过14天)。
4 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
5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证据;或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
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或HIV感染。
7 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1级以上毒性反应。
8 怀孕女性或哺乳期女性。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或计划在参与本研究期间接受方案限制的药物治疗
10 患者存在周围神经病变分级≥2级。
11 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ICP-723片剂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12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
13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