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普斯特(Otezla)是一种口服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广泛用于治疗多种炎症性疾病。正确使用和调整其剂量对其疗效和患者用药十分重要。
(1)、对于患有银屑病关节炎、斑块状银屑病或白塞氏病相关口腔溃疡的成人患者,推荐在治疗的前5天进行剂量滴定。
(2)、具体为:第1天早晨服用10毫克,第2天早晨和晚上各10毫克,第3天早晨10毫克、晚上20毫克,第4天早晨和晚上各20毫克,第5天早晨20毫克、晚上30毫克。
(3)、从第6天开始,进入维持期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次30毫克,每日两次口服。
(1)、对于6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20公斤的银屑病关节炎或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儿科患者,其剂量需基于体重进行计算。
(2)、对于体重50公斤及以上的患者,维持剂量为30毫克,每日两次。
(3)、对于体重在20公斤至50公斤之间的患者,维持剂量为20毫克,每日两次。
(4)、儿科患者的初始滴定方案同样持续5天,具体剂量安排根据体重所属类别执行。
(1)、成人患者: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30毫升/分钟)的患者,初始滴定仅使用成人表中列出的早晨剂量,跳过下午剂量。维持剂量应减少至30毫克,每日一次。
(2)、儿科患者:对于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儿科患者,初始滴定同样仅使用相应体重类别表中的早晨剂量,并跳过下午剂量。维持剂量调整为:体重至少50公斤者30毫克每日一次,体重20公斤至不足50公斤者20毫克每日一次。
(1)、与强细胞色素P450酶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巴比妥、卡马西平、苯妥英)联合使用时,可能导致阿普斯特全身暴露量降低,进而引起疗效丧失。
(2)、不建议将阿普斯特与强CYP450酶诱导剂联合使用。
(1)、临床研究显示,65岁及以上老年患者与年轻成年患者的有效性总体无显著差异。
(2)、考虑到老年人可能因严重腹泻、恶心或呕吐而面临脱水或低血压等并发症的更高风险,需密切监测此类患者。
(1)、阿普斯特在6岁及以上、体重≥20公斤的儿童患者中的有效性已得到确认。
(2)、必须密切监测接受阿普斯特治疗的儿科患者的生长发育情况(身高和体重)。
(3)、对于未能达到预期生长或体重增加的患儿,可能需考虑中断治疗。
1.成人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患者;
2.成人斑块型银屑病患者,适用于符合候选光疗或系统治疗条件者;
3.6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20kg的儿童,适用于中度至重度斑块型银屑病(同样为候选光疗或系统治疗);
4.成人伴有贝赫切特病口腔溃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