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伐可泮(Tavneos)是一种用于治疗成人严重活动性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ANCA)相关性血管炎的处方药物,作为标准疗法(包括糖皮质激素)的辅助治疗。由于该药属于特殊治疗领域的高价处方药,患者及家属在获取药物时,常面临渠道不明、真假难辨等问题。
(1)、患者可以选择前往阿伐可泮已经上市的国家或地区的医院药房或正规药店进行咨询和购买。
(2)、由于药物价格可能受到地区差异、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患者需要在购买前做好预算和规划。
(1)、患者可以咨询与国际药房或药企合作的国内海外医疗服务机构。
(2)、这些机构通常能提供合法的进口渠道,并能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
(1)、阿伐可泮是严格的处方药,必须由风湿免疫或肾脏病专科医生在全面评估病情后,确认患者符合用药适应症方可开具。
(2)、绝对禁止患者根据网络信息或他人推荐自行购买使用,否则可能引发严重肝损伤、乙肝病毒再激活、严重感染等风险。
(1)、阿伐可泮胶囊需在20°C至25°C的室温下储存,短时间允许在15°C至30°C范围内。
(2)、购买时,尤其是通过邮寄或线上渠道时,应确认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适当的温控措施,收到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密封是否被破坏。
(3)、不当的储存会影响药品稳定性与疗效。
(1)、肝功能检查:用药前需检测ALT、AST等指标,并在治疗初期定期监测。
(2)、乙型肝炎病毒(HBV)筛查:检测乙肝表面抗原和核心抗体,以防潜在的乙肝病毒再激活。
(3)、患者在购药前应配合完成这些检查,并携带相关报告就诊。
(1)、强效CYP3A4抑制剂(如伊曲康唑):合用时需将阿伐可泮剂量减至每日一次。
(2)、强效或中效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应避免合用。
(3)、某些CYP3A4底物药物(如辛伐他汀):合用时可能需要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
(1)、批准文号:在中国大陆合法上市的药品包装上应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文号。进口药品则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2)、商品名与通用名:检查包装上是否清晰印有“TAVNEOS®”和“avacopan”字样。
(3)、生产信息:查看生产商(ChemoCentryx/Amgen)、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4)、防伪标识:正规药品通常会有特定的防伪标签、镭射图案或追溯码。
(1)、阿伐可泮胶囊为不透明的双色胶囊(黄色和浅橙色),胶囊体上印有黑色字体的“CCX168”标识。
(2)、收到药品后,仔细核对胶囊的颜色、印刷是否清晰、有无破损或受潮迹象。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的结晶性固体。
阿伐可泮是一种补体5a受体(C5aR)拮抗剂,作为辅助治疗药物,专门用于治疗伴有严重活动的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ANCA)相关性血管炎(包括肉芽肿性多血管炎[GPA]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MPA])的成年患者。该药物需与包括糖皮质激素在内的标准疗法联合使用,但并不能消除糖皮质激素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