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纳替尼在有效治疗特定血液肿瘤的同时,也可能引起多种不良反应。
普纳替尼需高度警惕的严重副作用:
(1)动脉闭塞事件:可致命,包括心肌梗死、卒中、脑部大动脉狭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需紧急血运重建。有或无心血管危险因素的患者(包括50岁以下)均可发生。
(2)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视网膜静脉闭塞等。
(3)心力衰竭:可致命,需监测心衰迹象。
(4)肝毒性:可致肝衰竭和死亡,有患者在用药1周内发生暴发性肝衰竭。
(1)单药治疗时:皮疹、关节痛、腹痛、疲乏、头痛、便秘、高血压、皮肤干燥、肝毒性、体液潴留和水肿、发热、胰腺炎/脂肪酶升高、恶心、出血、贫血、动脉闭塞事件、心律失常。
(2)联合化疗时:肝毒性、关节痛、皮疹、头痛、发热、腹痛、便秘、疲乏、恶心、口腔黏膜炎、高血压、胰腺炎/脂肪酶升高、周围神经病变、出血、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体液潴留和水肿、呕吐、感觉异常、心律失常。
高血压、胰腺炎、周围神经病变、眼部毒性、出血、骨髓抑制。
根据不良反应严重程度,FDA推荐以下剂量调整方案:
(1)动脉闭塞事件(心血管/脑血管):1级——暂停至缓解后原剂量恢复;2级——暂停至0-1级后降低一档剂量;3-4级复发——永久停药。
(2)心力衰竭(2-3级):暂停至0-1级后降低一档剂量,复发则停药。
(3)肝毒性(AST/ALT>3倍ULN):暂停至0-1级后降低一档剂量;若同时胆红素>2倍ULN且碱性磷酸酶<2倍ULN,永久停药。
(4)胰腺炎/脂肪酶升高:根据严重程度暂停、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
(5)骨髓抑制(ANC<1×10⁹/L或血小板<50×10⁹/L):暂停至ANC≥1.5×10⁹/L且血小板≥75×10⁹/L后原剂量恢复;复发则降低一档剂量。
(1)保持充分饮水,降低肿瘤溶解综合征风险。
(2)出现腹痛、恶心、呕吐时及时就医排查胰腺炎。
(3)出现胸痛、呼吸困难、肢体无力、言语障碍等血栓症状立即就医。
(4)择期手术前至少停药1周,术后至少2周且伤口愈合良好方可恢复用药。
普纳替尼片剂应在20°C至25°C的室温环境下储存,允许短期在15°C至30°C中储存,符合USP可控室温标准。
(1)药品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包装,内含干燥剂罐和感应密封儿童安全瓶盖。请保持瓶盖紧闭,防止受潮。
(2)将所有药品置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1)请勿储存在浴室或厨房等潮湿环境。
(2)避免阳光直射。
(3)过期药品请勿使用,按当地规定妥善处置。
(4)旅行时尽量携带原装药瓶,避免暴露于极端温度。
普纳替尼适用于治疗以下成人患者:
1.对至少两种既往激酶抑制剂耐药或不耐受的慢性期(CP)慢性髓性白血病(CML)。
2.加速期(AP)或急变期(BP)CML或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无其他激酶抑制剂适应症
3.T315I阳性CML(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或T315I阳性Ph+ALL。
注意:普纳替尼不适用于且不推荐用于治疗新诊断的CP-CML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