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扎胞苷片(Azacitidine)是一种口服维持治疗药物,正确把握其适应人群、禁忌事项及特殊人群用药规则,是确保疗效与安全的前提。
(1)阿扎胞苷片适用于成人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的继续治疗。
(2)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已接受强化诱导化疗,并首次达到完全缓解或伴血细胞计数不完全恢复的完全缓解;因年龄、体能状态或合并症等原因,无法接受强化根治性治疗(如造血干细胞移植)。
该药并非用于初诊AML的诱导缓解治疗,而是用于缓解后的维持治疗,目的是延长总生存期、延缓疾病进展。
(1)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阿扎胞苷片在MDS患者中使用存在早期死亡风险增高(主要原因为败血症),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2)不建议在临床试验外使用阿扎胞苷片治疗MDS。
(1)对阿扎胞苷或其任何辅料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禁止使用。
(2)严重过敏可能表现为皮疹、呼吸困难、血管性水肿甚至过敏性休克。
(1)严禁将阿扎胞苷片与静脉或皮下注射用阿扎胞苷相互替代。
(2)两者的适应症、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案存在显著差异。
(3)若将注射剂按口服片剂量使用,可能导致致命不良反应;反之,将口服片按注射剂剂量使用,则可能无效。
(1)目前没有明确禁忌的食物。
(2)阿扎胞苷片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3)需要注意的是,高脂高热量餐会使药物峰浓度降低,但对总暴露量无显著影响。
(4)为保证血药浓度稳定,建议每日固定时间服药,保持相对一致的饮食状态。
(1)妊娠期禁用。
(2)育龄女性在治疗前需进行妊娠检测,治疗期间及停药后至少6个月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不建议哺乳。
男性患者若其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至少3个月内须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未观察到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总体差异,无需因年龄单独调整剂量。
(1)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5-29mL/min)患者用药后药物暴露量显著增加。
(2)此类患者应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并根据血常规等指标进行剂量调整。
(3)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无需预先调整剂量。
(1)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正常上限且AST>正常上限,或总胆红素1-3倍正常上限)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重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3倍正常上限)患者尚未进行研究,用药需谨慎。
阿扎胞苷片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人群。
阿扎胞苷片适用治疗成年患者的急性髓性白血病,在强化诱导化疗后首次完全缓解(CR)或完全缓解伴不完全血细胞恢复(CRi),无法完成强化治疗。